立會內遭許智峯搶手機藏男廁 女EO決定報警

201804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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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不評論搶手機事件。(資料圖片)
立法會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今早(24日)8時半舉行會議,民主派議員毛孟靜於會議尾聲時,即約10時半點算法定人數,據知有政策局女行政主任(EO)曾以手機傳訊息通布消息,民主黨議員許智峯突趨前取走女EO的手機,然後衝入男廁,事隔一段時間才歸還手機予女EO,會議最終有足夠法定人數未有流會。據知,該名女EO在會上做「狗仔隊」點人數。
消息指,該名女EO決定就事件報警。許智峯接受查詢時以事件涉及法律程序,不作評論,又相信日後大家有渠道知悉事件詳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一般情況下如沒有得到他人同意而取得對方財產,亦要視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過程才能決定控罪,舉例於立法會大樓內發生的事件,會受到《立法會條例》所規管。
陸又指,一般情況下,如有人偷去另一人的財物而不被發現,便屬於盜竊罪,相反在偷竊過程中涉及武力,如雙方拉扯、搏鬥等,則屬於搶劫罪。他強調,兩罪亦包含多項犯罪元素,必須符合才能裁定屬實,包括涉事人是否有不誠實意圖,以及是否有意圖永久地剝奪另一人的財產等。
按現行法例,任何人觸犯盜竊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任何人觸犯搶劫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