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同事供稱被告透露殺人後 坐的士赴落馬洲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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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傳召被告莫俊賢的舊同事李紹東(小圖)作供。(何天成攝)
港龍空姐陳曼儀在家遭前男友捏斃後藏屍衣櫃案,今(25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被告莫俊賢的舊同事李紹東作供。證人表示他在2010年任地產經紀時與被告為同事,其後被告於2011年離職,但他們仍有聯絡出來吃飯飲酒。他知被告有個空姐女友,但從沒和其女友見過面。
證人表示,被告由2013年11月30日起,差不多每天都用WhatsApp找他。至12月6日下午,被告致電約他。他見被告找他那麼頻密,便問他有甚麼事,被告說:「好大件事,要出來先講。」不過他當晚約了家人,到翌日(12月7日)他和朋友晚飯後,約9時半才在屯門市中心與被告見面。
證人稱他和被告去了便利店買啤酒,然後去了屯門市廣場的休憩處坐下。被告跟他說之前,先叫他要冷靜些,然後便告訴他「我殺咗人」,在星期三(12月4日)殺掉其女友。他表示好像有問被告把屍體放在哪裏,被告說在「個女仔屋企」,3日都未有人發現。
證人說他聽到這裏,也不確定被告是不是說真話,也不敢再追問下去,便告訴被告想離開。他約在10時45分目送被告登上一輛市區的士。在不足15分鐘後,他再收到被告電話,說他已到落馬洲,打來跟他道別。他形容當晚被告表現沒有特別,後來他在媒體看到關於本案的報道,便主動聯絡警方助查,並在12月10日落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