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發現死者失禁才鬆手 再施救已無效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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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儀在家遭前男友莫俊賢(圖)捏斃後藏屍衣櫃。(資料圖片)
港龍空姐陳曼儀在家遭前男友捏斃後藏屍衣櫃案,今(25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莫俊賢的錄影口供。他向錄口供的警務人員稱「唔係有心殺佢」,他在口供反覆表示,他和死者當時只是處於「冷靜期」。雖然13年12月4日即案發當天死者要上班,但被告堅持那天是雙方約好的日子,讓他上去死者家取回他的冷衫和頸巾。
他當天上去除了拿東西,還游說死者「箍煲」,並獲死者答應。死者還因此打電話給公司請假,準備和他吃晚飯。但之後死者去了廁所,碰巧其手機響起。他拿死者手機查看,發現死者原來已與另一男子拍拖。他質問死者為何騙他,死者回應說「係呀,點吖」,他便在盛怒下把事主捏斃。
被告在口供內多次形容死者「背叛、出軌」。他指初時死者想搶回手機,但他背對着死者擋住她,結果頸、背和手臂都被她抓傷。他質問死者「點解要呃我?點解畀完個希望我,又令番我失望?」再加上他想起死者曾在年初,瞞着他上一名男機師家,所以覺得今次是再次被她背叛,所以便失去理性,轉身把死者按下並捏住她的頸。他說直至他發現腳底濕濕的,方發現死者尿失禁,他才鬆手。但這時死者已無呼吸脈搏。被告以前學過急救,因此為她做心外壓和人工呼吸,但死者已回天乏術。
被告稱當時他想不到怎樣做,惟有把死者藏於衣櫃,行李篋放上房間櫃頂,手袋等雜物就放上床,以防其家人發現,好讓自己有時間考慮自首還是逃走,然後拿死者鎖匙鎖門離去。他稱在殺人後,回家拿了家人十多萬港元,即晚已去了深圳。之後他即晚又乘車回港,準備自首,但去到旺角警署外又決定退縮。隨後數天他都沒返家,先後找了舊同學曾善賢和舊同事李紹東傾訴,然後決定逃到深圳。在潛逃的兩年多,他都是住在深圳龍崗六約,直至在當地被捕。
他在錄影的尾段一度表現激動,聲稱「咁大個人,法都未犯過,一犯就殺咗個人」,又說「到依家被人捉到,好似解脫。諗番好後悔,一時衝動就傷害咗條人命,唔知點面對屋企人,同佢嘅屋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