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瀆職上訴申請押後判 控方促被定罪者付訟費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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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獲准繼續保釋等候判決。(何天成攝)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去年2月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和監禁20個月,上訴庭今日(26日)繼續處理其定罪及刑期的上訴許可申請,今午聽完雙方律師的陳詞後,指需要時間看大量涉案文件和考慮,決定押後宣判,並准曾蔭權繼續保釋等候判決。
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今早陳詞時,要求上訴庭考慮藉今次檢討訟費的判決,倣效英國,要被定罪人士支付訟費給控方,以補償控方在檢控被定罪人士時花費的公帑,作為日後其他案件的指引。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回應指,這議題影響到大律師、律師、控方和辯方,希望法庭日後留待聽取各方的陳詞才考慮作出這類一般性的指引。
萬江儀稱,陪審團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顯示他們不相信案件涉及賄賂和貪污,故原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考慮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時,便要指示陪審團考慮,曾蔭權因為避免尷尬或其他原因才不申報利益衝突,而不是蓄意隱瞞,以及他不申報利益衝突的嚴重程度是否足以構成刑事罪行,但原審法官未有給予陪審團有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