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醫療補償僅$300 議員諷幫補唔到睇私家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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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今召開會議,討論去年職業病和職業健康的情況。(吳艷玲攝)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今(27日)召開會議,討論去年職業病和職業健康的情況,有議員關注現時《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醫療費用過低,僱主每天為員工支付的醫院住院進行醫治費用最高金額只有300港元,無助幫補員工的醫療開支。
《條例》列明,僱主除非有為員工提供足夠的免費醫治,否則須每日為員工支付300港元醫療費,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費用「幫補唔到睇私家」,即使入住公營醫院,部分診療如磁力共振檢查等,費用高昂,促請政府修改法例。
議員張超雄提到,有僱主會因經濟問題,拒絕承認員工工傷,令員工需花長時間追討賠償,不利香港勞動力發展等。議員郭偉強認為,現時法例側重賠償而非協助員工復康。
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梁永恩回應表示,勞工處重視工人可得適切治療及盡快重返勞工市場,修改法例方面會先收集意見再研究如何在制度上作出改善。勞工處助理處長(僱員權益)李志聰指,受工傷的員工可在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院及診所獲得綜合性治療及復康服務,另有17間保險公司推行「自願復康計劃」,讓受傷僱員透過保險公司安排,免費使用私營的復康護理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文件顯示,去年職業病確診個案數字為304宗,較2016年的334宗下跌,主要個案為職業性失聰,達177宗。
會上又討論法定最低工資實施情況,多名議員炮轟最低工資金額及受惠人數低,又批評兩年才檢討最低工資一次,令工資水平落後近4年。議員郭偉強指,最多領取最低工資的工人屬政府外判合約工人,「最大得益係政府,加多加少同點對待員工掛鈎」。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表示,現時有工作小組檢討最低工資水平及情況,他同意有議員指部分行業難以聘請人手,重申外勞政策以不影響本地人就業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