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後女乘客速閃 消防處專車惹「頂包」疑雲

201804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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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私家車(左)及萬事得私家車(右)分別車頭及車尾損毀。(讀者提供)
消防處行動人員專車發生交通意外,惹公職人員「頂包」疑雲。下午5時許,一輛掛有消防處專用的「F」字頭車牌的豐田私家車,在香港仔隧道香港仔出口,與一輛黑色萬事得私家車首尾相撞。萬事得右邊車頭損毀,車牌甩脫,消防處私家車則左車尾撞凹,沙板爆裂。警方接報到場,姓潘私家車司機報稱頭暈不適,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消息指,疑有車輛突然掉頭肇事,惟意外原因仍有待警方調查。
事發後,現場有人表示,目睹消防處私家車上有一男一女落車,隨後一名女子不知去向,目擊者懷疑有人涉嫌「頂包」。警方調查後列交通意外處理,未有拘捕任何人。
消防處發言人回覆指,今日下午5時42分,一輛隸屬薄扶林消防局的行動人員專車,在執行非緊急公務期間,在香港仔隧道往香港仔方向近收費亭,被尾隨的私家車撞到。該處已即時通知警方到場調查意外原因。 除了司機,行動人員專車當時還有2名乘客,3人均無受傷。 私家車司機意外後感到不適。該處即時調派救護車把司機送院治理。事件沒有影響該處的緊急服務,亦無公職人員涉及「頂包」。
根據消防處網頁顯示,類似「F」字頭車輛屬於高級人員專車,內有各種通訊設備,以便聯絡消防通訊中心及事故現場的行動人員,用於隨時接送24小時值勤的高級行動人員及助理消防區長。另外他們亦可利用專車在辦公時間以外辦理私人事務,如接載家人、朋友等。
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前主席袁晃謙表示,只有行動組消防區長或以上職級的人員,才可獲配備行動人員專車,其他人按理不可駕駛,就算家屬有「政府牌」,亦必須同時為合資格的消防人員方可駕駛,另外退休員工亦不可隨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