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屍案被告曾替死者急救 自爆睇書學兼唔合格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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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陳曼儀(右)在家涉遭前男友莫俊賢(左)捏斃後藏屍衣櫃。(資料圖片)
港龍空姐陳曼儀在家涉遭前男友捏斃後藏屍衣櫃案,今(2日)在高院續審,被告莫俊賢下午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與被告計算他上死者寓所的時間,大廈閉路電視顯示,他在下午2時前已到埗,而死者則在3時13分打電話回公司請假,被告在警方口供指,他與死者傾談約二三十分鐘後「箍煲」成功,換言之他應是在2時40分左右開始「箍煲」。控方質疑被告在2時至2時40分的去向,被告堅持他在那段時間一直在死者家裏。
控方再問被告,死者發「小脾氣」時會怎樣,被告指死者會大力打和捏他的手,而他被弄痛後亦會還手。他提到自己被她冤枉時也會發她脾氣,有次死者懷疑他與其他女性約會,就出現他被死者打後還手的情況。控方表示,照被告的說法,死者上次被揭發上機師家後的反應,是打電話給被告認錯,但今次被發現另結新歡,卻反唇相譏講出刺激被告的說話,反應南轅北轍。控方質疑今次的說法是被告捏造出來,並無言語刺激,以致先動手捏他頸之事。
控方特別提到,被告在庭上指死者嘲笑其性能力,但在警方口供就沒有提及,指這是被告新近創作。被告否認此說,稱死者的說話令他感到羞恥,且在過去幾年都有在腦海中出現過,不過他想逃避,錄口供時警方又無問起,所以便沒說出來。
關於被告稱為死者做十多分鐘急救一點,被告表示,他只是在1999年參加課外活動時學過心外壓,而且只是看書,最後考試也不合格。控方指他是聽到法醫證供,指死者無被施救迹象才作此解釋,不過被告否認。
另外,就控方所指被告其實沒有約定死者,實情是如他向舊同學所言,他在取回手機後查到死者於12月4日要上班,便趁她出門時突然衝入,她請病假亦是受他所逼,因此聲線有異。被告不同意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