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周五商搶手機案 葉劉擬5.23動議譴責許智峯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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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劉淑儀(左)擬於本月23日立法會大會上動議譴責許智峯(右)。(葉華英/胡家豪攝)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去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機事件持續發酵,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上月底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要求內會於周五(4日)討論事件,據內會最新議程已把有關議題列入會議議程之內。
葉劉淑儀在信中表示,因應許智峯搶手機行為不檢,她擬於本月23日立法會大會,動議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對其作出譴責。據知葉太動議譴責許智峯議案的措辭是:鑑於許智峯行為不檢,立法會根據《基本法》第79條第7項對其作出譴責。
根據《議事規則》規定,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款動議的議案提出後,辯論即告中止待續,而議案所述的事宜須交付調查委員會處理;當調查委員會完成報告後,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款動議的議案,須獲得出席會議的三分二議員支持方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