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足球先生李威廉認打假波 判180小時社服令

2018050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判社服令的李威廉離開法院時,沒正面回答記者問題。(李志湧攝)
商人羅傑承前妻梁芷珊旗下的港超足球隊「香港飛馬」,有5名前球員涉嫌收受6萬港元賄款打假波,事後被廉政公署拘捕。其中一名被告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威廉,今年1月承認串謀詐騙及受賄兩罪,今(4日)在區域法院判處180小時社服令。
辯方指被告接納及同意社服令報告內容,被告明天(5日)生日,希望可以社服令完結本案,將是一生中最難忘的生日。辯方續指,報告非常正面,被告符合判社服令條件,包括真誠悔意,家人支持,被告也願意履行服務令,以彌補過錯,對服務令時數辯方也不作陳詞,強調被告已深受教訓,不會再犯。
法官判刑指,被告報告正面,有良好背景,真誠悔意,感化官提議判社服令;惟被告承認的兩項罪,最高可判7及14年,被告不誠實地以欺騙手段獲取利益,行為嚴重影響香港球員形象,破壞香港球壇及香港作為廉潔城市的聲譽,影響經濟利益,屬嚴重罪行,故判刑須具阻嚇作用。
法官續指,上訴庭表明,貪污案被告縱使初犯,除非是技術性犯案或有特殊情況,否則判監無可避免,例外情況才可判社服令,通常是指非常極端的情況。法官參考了過往十幾年的「打假波」的案例,一般被判監12至15個月不等,被告已扣押6個月,且認罪、報告正面,可構成特殊及例外情況,酌情作寬大處理,判180小時社服令。
一直在犯人欄內表情嚴肅地聽取判刑的李威廉,聞免監禁後即展露笑容,鬆一口氣,與旁聽親友擁抱握手,親友均拍其膊頭表示:「無事嘞!」李離開法院時沒正面回答記者問題,問及判刑是否難忘的生日禮物及是否滿意判刑時,李只不停微笑點頭及回應「ok」。
案中5名被告依次是郭建邦(30歲)、鄭禮騫(31歲)、李威廉(36歲)、陳柏衡(24歲)及李家豪(24歲),同是香港飛馬足球會的前球員。除李威廉外,其餘4人上月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