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殺人藏屍衣櫃後不慌亂 顯有謀劃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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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結案陳詞指莫俊賢(圖)犯案後表現得若無其事。(資料圖片)
港龍空姐陳曼儀疑遭前男友扼斃藏屍衣櫃案續審,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控方向陪審團指被告莫俊賢犯案後一兩天、回港被捕後,及在庭上,3次講述事故經過,每次版本稍有不同。據常理,會否是事隔最短,沒有細想隱惡揚善時所講的版本最準確?主控官特別提到被告舊同學曾善賢與被告無仇怨,沒有動機誣陷他。
控方陳詞針對被告說法的漏洞,質疑不可信。例如他在警方供詞只表示看到死者「曖昧」短訊,庭上卻「加料」說得出內容涉及死者編織物件予新男友;被告在庭上自爆沒學懂心肺復甦法等。控方甚至質疑被告在內地自殺不遂的說法,相反,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犯案後,不論即日在港鐵站提款,抑或兩日後與曾善賢往酒吧消遣,都表現若無其事,全無慌亂。鎮定的原因,料因所有事都在被告計劃之內。
控方批評被告犯案後返家,只為準備逃亡而偷取10多萬港元,卻沒向母親道別,戴罪潛逃時又另組織家庭,反映他不負責任。
辯方的結案陳詞強調被告不是有計劃殺人,大律師指若被告有預謀,出入死者家時會用衣飾掩飾。控方沒有證供顯示被告上門前預知死者家沒有其他人,他犯案後還留港3日及向朋友透露殺人,顯示未有預謀犯案,應判誤殺罪。
控辯雙方已完成陳詞,下周一(7日)法官開始指引陪審團,料翌日退庭商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