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被捕:另涉刑毀及妨礙公職人員 共4宗罪
201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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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時左右,許智峯在警方陪同下離開舊灣仔警署。(胡嘉豪攝)
【23:00】許智峯獲准保釋。
【22:15】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許同時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連同原先的「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即合共涉嫌4宗罪。
【19:00】警方已離開許智峯堅尼地城寓所,前往中環致發大廈辦公室繼續搜證。
【18:30】在許智峯的代表律師陪同下,5名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探員於許的寓所帶走一批證物,包括電腦及文件。
【17:15】10多名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探員,帶備多箱器材到達許智峯堅尼地城寓所。據了解,警方搜屋行動會在許智峯代表律師在場下進行。
【15:45】西區警署6名便衣警員,到許智峯位於堅尼地城的寓所視察環境,預備稍後可能帶許智峯回住所搜查。
【15:45】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現身灣仔警察總部,有市民大聲斥責胡:「點做主席㗎」。胡未作回應,及後離場。
【15:29】許智峯被押往灣仔警察總部,繼續接受調查。
【15:16】下午3時左右,許在警方陪同下乘坐白色七人車離開舊灣仔警署。由於現場傳媒過多,車輛難以駛出,需警員開路。現場亦有市民圍觀,高呼「撐許智峯」。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上月24日於立法會內,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EO)的手機,並間接承認偷看手機內容,事件繼續發酵。許智峯今早(5日)在許父屯門家附近被警方拘捕,並被帶返屯門警署扣查,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下午1時許,許智峯被警方帶至舊灣仔警署,轉交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
「峯搶手機」事件發生後,警方兩度派員到立法會搜證。7名警員在案發翌日(4月25日)首次到立法會搜證,歷時1.5小時,曾到立法會大樓2樓的涉事男洗手間視察。之後相隔7日,警方於本周三(2日)再派出逾10名警員到立法會搜證,並出動到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