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主管否認利誘被告 亦無安排小草提前返港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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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謝旦生作供,否認警方刻意安排小草早一天回港。(羅錦鴻攝)
2016年3月在荃灣工廈發生的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今(7日)在高院續審。統籌本案調查工作的總督察謝旦生作供,謝稱本案比較複雜,3名被告潛逃到台灣,牽涉另一司法管轄區,但香港跟台灣並無引渡協議,因此前年4月11日傍晚他與同袍到台灣,翌日他們與3名被告一同回港。
謝指,他在航班上通知3名被告飛機上可能有傳媒,問他們需否戴口罩及鴨舌帽,3人表示明白並願意戴口罩及鴨舌帽。除了在航班上,他再沒有在其他場合與3名被告見面。根據他的經驗,若案件同時牽涉數名被捕人士,被捕人在警誡下多數會保持緘默,但本案3名被告在警誡下均有發言,對他而言有「少少驚喜」。
代表第三被告張善恒的大律師指出,謝總督察身為本案的調查主管,曾經指示香港警方的聯絡事務科向台灣警方提出,要求安排「小草」何菱瑜比3名被告早一天回港。律師指,在「小草」回港前,謝知道「小草」已向台灣當局落口供,並知道她在口供中聲稱看不到殺人過程,卻反過來指控3名被告。
律師指,謝又獲下屬告知「小草」與港警錄取的口供內容,因此在張善恒落口供之前,謝總督察在荃灣警署威嚇張不可以見律師,並利誘張與警方合作,否則不可以見母親。
謝否認刻意安排「小草」早一天回港,他指「小草」向台警錄取口供時,只是投訴在台灣遭到3名被告非法禁錮,並無提及有否目擊殺人經過。謝又否認在荃灣警署威迫利誘張善恒招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