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阿T請阿K小草旅行 否認喜用錢操控人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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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祥欣與張善恒於2015年萬聖節在蘭桂坊相識。(資料圖片)
2016年3月在荃灣工廈發生的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日(14日)在高院續審,阿T繼續接受阿K一方的盤問。
代表阿K的大律師徐福亮指,阿T與阿K於2015年萬聖節在蘭桂坊相識後,同年11月阿T便游說阿K向財務公司借款,即使阿K沒有財困,但阿T聲稱在財務公司識人,可刪走阿K的借貸紀錄,着阿K毋須擔心還款。結果阿K向兩間財務公司先後借了約14萬港元,阿T將大部分借款拿走後,只剩3萬港元給阿K。
阿T確認他識人在財務公司工作,但不清楚朋友可否刪走借貸紀錄,他又否認詐騙阿K,他只是說過識人做投資,問阿K有否興趣「畀筆錢去做投資」,他並跟阿K說:「投資多少少,回報大啲」,不過他指逼不到阿K去借錢。
徐指出,阿T游說阿K辭退在港鐵的工作,跟隨他「賺快錢」。阿T只承認叫過阿K一齊賺錢,強調辭職與否純粹是阿K的意願,他從未說過是以合法途徑賺錢,阿T坦認:「我直接同佢講有機會掂到啲偽造文件嘅嘢」。
法官問,若然阿T只是游說阿K投資而非詐騙,那麼投資有否回報?阿T答「幫佢投資嗰個死咗啦,阿J(死者)就係幫佢投資嗰個人,我同佢講回報要最少3、4個月」。徐指出,阿K於借錢翌月便開始被財務公司追債,但阿T仍叫阿K不用擔心,他有辦法處理,當阿K多加追問時,阿T更向阿K施加威嚇。阿T不同意。
徐又指,阿T曾帶阿K及特赦證人「小草」何菱瑜到澳門入住威尼斯人酒店,及到他的家鄉廣東梅州,當地街坊叫阿T做「少爺」,三人及後到日本北海道旅遊。徐指出,阿T這些舉措旨在炫耀,令阿K心甘情願跟隨他遊山玩水,阿K由北海道回港後索性辭去港鐵的工作。
阿T解釋帶阿K去旅行,「純粹請佢去玩,無諗咁多嘢」,此外阿K因曠工數天才辭工。至於為何向阿K提供免費住宿伙食,阿T解釋:「咁佢搬過嚟同我住,我又唔介意使錢囉」。阿T否認喜歡用金錢操控人,亦否認要操控阿K做他的跑腿。
徐指阿T持續兩三個月,直至案發前數天仍有向阿K及小草提供混有不明粉末的酒精飲料,令二人飲後失去知覺、頭腦不清醒,甚至失去時間觀念,阿T對此矢口否認,但承認阿K雖知道跟隨他要做出非法勾當,惟阿K一早已強調不會接受做出殺人放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