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骨案被問有否與其他人有性關係 女被告:我記唔起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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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王榮汶續到高院應訊。(羅錦鴻攝)
2015年一名7歲女童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42歲母親王榮汶及其52歲丈夫凌耀忠,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忽略兒童等罪。案件今日(16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女被告王榮汶開始接受男被告的代表律師盤問,指她與男被告已正式離婚。她透露自己1993年曾非法入境香港並使用假身份證,被判監一年。但她強調當時是想來港搵錢替他父親醫病,豈料放監後回去:「我連佢最後一面都見唔到」,她說時悲痛嚎哭。
律師又特別問她,2006年跟男被告結婚後直至2015年女兒出事期間,她是否有跟其他男性發生性關係,她幾經追問澄清,才表示:「我無印象、我唔知、我記唔起」。那受害女童是否男被告的親生女?她只反覆表示:「我同凌耀忠結婚之後就生咗佢,咁凌耀忠就係佢親生爸爸啦,凌耀忠都話個女係佢親生骨肉㗎」。
律師又質疑她常說自己有「3個細路」,對他們來說她是好媽媽,那受害女童呢?女被告否認對受害女童來說她不是好母親:「我雖然同佢少接觸少見面,佢唔係好鍾意我,我唔知對佢我係咪好媽媽,我唔知你哋點諗」。
她又解釋,於2014年4月被逮到店舖盜竊,全因男被告偷了她的錢,害她「3個細路」餓得半死,才迫於無奈去偷3罐飲料及糖果供他們充饑。至於為何不向已跟進她一家逾半年的社工求助,她解釋:「我性格天生唔鍾意主動向人講我有幾慘幾艱難嘅」。
律師又指她向陪審團聲稱自己及孖女遭男被告毆打持刀恐嚇,但從未有向社工披露,只因全是大話,女被告聞言即反駁:「我梗係唔同意啦,我講嘅會係大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