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骨案女被告多次往返內地 幼子託人照顧

201805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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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王榮汶及男被告凌耀忠,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忽略兒童等罪。(何天成/黃仲民攝)
7歲女童輟學兩個半月後瘦至「皮包骨」及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疑遭生母疏忽照顧,案件今(17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女被告王榮汶繼續接受盤問。她否認律師所指,她在汕尾是開幼稚園,她強調只是打工。由來港前起,她已僱保母專職照顧受害女童,即使她帶同3個子女來港後生活艱難,要向表弟借貸亦支付保母薪金照顧留在內地的女兒。
律師指出她來港之後,往返內地逾30次,有時即日來回,有時數天甚至一星期後回港,每次均說是到汕尾探母。法官問她回內地期間孩子由誰照顧,她說幼子交男被告照顧,孖女自行照顧自己,即使當時她們不足16歲。
另外,辯方傳召女被告住所的其中一名保安員陳金斗出庭,他表示未見過女被告跟一個約7歲的女童在一起,但承認若女童非每日出入,他未必留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