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嚇顧客買會籍 海關再拘健身中心2男職員 

201805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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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被捕男職員帶署扣查。(林耀康攝)
海關於上月(4月)24日,在油麻地彌敦道一間健身中心,拘捕2名男職員及2名男董事(20至64歲),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經深入調查後,今日在該健身中心再拘捕2名男職員,令被捕人數增至6人。
據了解,2名約20歲學生,早前疑遭人迫使購買分別價值3000港元及1.8萬港元的健身會籍,海關接獲舉報後,展開調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法例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如不欲購買服務,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根據法例,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法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