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扣稅限在港進行研發 議員憂未能吸引外企

201805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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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召開《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陳亦瀅攝)
政府在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為企業在本地的研發開支提供額外稅務扣減,以鼓勵企業發展。立法會今早(18日)首次召開《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草案建議企業就合資格研發開支的總額首200萬港元,可獲300%的稅務扣減,而餘額亦可獲200%的扣減,而額外扣稅金額亦不設上限。另外,條例草案亦建議把「合資格研發活動」、「研發活動」等等設定義,避免機構濫用扣稅。委員會主席梁繼昌將設立聽證會,歡迎相關界別的人士就條例草案進行討論。
會議一開始選出主席,由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自動當選。政府在條例草案中,建議把「合資格研發活動」設定為需要完全在香港承辦和進行,而「研發開支」是包括用於進行承辦相關行業、專業或業務的研發活動的開支,包括資本開支,但土地或建築等則除外。
不少議員指出,外國的科研發展比香港好,但認為現時條例草案均設限,例如需要在香港進行研究才可獲扣稅,擔心未必吸引外國企業。議員胡志偉則關注,政府如何吸引外國的科研機構落戶香港。
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認為,政府重視金融科技,雖曾就條例草案作公眾諮詢,但當中未包括金融界、保險界,批評政府忽略金融界,建議應設立聽證會,讓業界能就此發言。
創新科技署署長蔡淑嫻表示,過去曾就條例草案,與金融界其中專門處理稅務的組織會面。她指出,不論是內部或外判的研發工作,同樣也能申請扣除,但需要提供資料作審查,例如設施是否與研發相關、研發人員是否有相關履歷。她亦指,外國企業若在香港進行科研發展而非接生意,才能獲更多扣稅,並指自從有新措施後,不少機構表明有興趣,認為有一定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