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涉呃補水7月判 辯方指依郵局文化消磨時間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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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旭文(戴口罩者)被控一項欺詐罪。(資料圖片)
有逾30年年資的五旬男郵差,在2015年8月起的15個月內,被指多次在工作期間疑違規換上便服離開派遞局,當中曾6次到土瓜灣的酒樓「歎茶」,而最耐一次更是「歎足」4小時後始返回派遞局。男郵差蕭旭文涉嫌藉此從中騙取逾6.3萬港元超時補水津貼和約12小時補假,事後被控一項欺詐罪,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天(18日)在西九龍法院結案陳詞後,案件將於7月18日裁決。
控方指,根據被告的八達通紀錄,以及廉政公署的監視結果,顯示被告長時間外出用膳,超過一小時後才返回郵政局,行為不妥。
辯方則指,每間郵局的文化均有不同,被告亦受所屬郵局的文化影響,其上司亦指郵差派完信後,即使在外消磨1小時,仍可獲發超時補水,故被告只是依郵局的文化來消磨時間,沒有抱着不誠實的意圖去欺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