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疑多番被偷拍 梁天琦旺暴案波折重重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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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左),涉嫌在庭內用手機拍攝陪審團。(資料圖片)
涉及梁天琦等人之旺角暴亂案,連同開審前程序在內,共經歷4個月時間,審訊過程多次出現波折,包括有人在公眾席叫囂、展示標語,更曾兩度有人在公眾席懷疑向陪審團席方向偷拍,且被陪審團發現令其感到擔心。不過,該些事件並沒對審訊過程構成重大影響,就偷拍事件,法官當時經了解後向陪審團表示,可能是拍攝者無心之失,並著陪審團毋須擔心,法官亦無因此解散陪審團。
早在案件正式審訊第3日,控方首次傳召證人作供時,公眾席一名女士報稱發現身旁男士疑向陪審團席方向拍照,她遂通知法庭,其後她又稱見到該男士以微信將相片發布。事件先交由執達主任處理,將該男子截停,但執達主任無詳細查閱,該名自稱是內地遊客的男子所拍的圖像,任由他自行刪除圖像,更無查詢及抄下其個人資料便讓他離開。法官之後向陪審團表示,事件應屬拍攝者無心之失,着陪審員毋須擔心,事件並交警方調查,但至今仍無進展。
事隔數天,其中一名陪審員亦向法官發信指,就偷拍事件感擔憂。法官與控辯雙方商討後,認為「無乜可做到」,並告之陪審團他們是受到條例保障,若發現有任何人發布庭上相片,屬干犯刑事罪行,會有執法部門處理。當時亦有另一陪審員指,自己本身有精神問題,擔心審訊會加重其精神問題,但法官最終只向其發信指,若發現審訊確實影響到病情,才通知法庭讓其考慮如何處理。
首次偷拍事件不足兩周後,再發生第2次懷疑偷拍事件,有陪審團發現有人疑偷拍他們,於散庭後通知法庭,法官即時轉介警方跟進,批准警員入庭將涉事操普通話的男子帶走調查。警方翌日交代在該漢的兩部手機均找不到任何在法庭拍攝的照片、影片及相關影像的刪除或發布紀錄。法官終下令該男子不得再進庭聽審,並向陪審團交代警方調查結果,強調事件可能是誤會,著他們毋須擔憂。
至於叫囂及展示標語事件方面,早在案件開審前,控辯雙方爭議被告錄影會面口供應否呈堂時,經常撐黃傘聲援社運人士的六旬婦王鳳瑤因多次在庭上喧嘩及嚎哭,被法官下令只准在大堂觀看視像直播。惟案件正式開審後10多天,王在大堂繫上寫有「光復香港」字樣的頸巾旁聽,法官表明因早已下令不得在法庭範圍展示標語,認為王藐視法庭,判她罰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