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拒更改最新董事變動 日彈珠機大王申覆核

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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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田和生申請司法覆核,指公司註冊處長的決定欠缺法律理據。(資料圖片)
日本「彈珠機大王」岡田和生(Kazuo Okada)今日(21日)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他任大股東的香港公司「岡田控股有限公司」出現控制權爭議,他兒子委任的新董事將他踢出董事局,他則靠女兒之助另出決議宣布復職,及把兒子委任的新董事停職。但公司註冊處長卻拒絕根據最新的董事更動註冊在案,他認為公司註冊處長的決定欠缺法律理據,因此要求法院干預,將公司註冊處的決定撤銷。
本案申請人岡田和生,答辯人為公司註冊處處長。他在申請書表示,他在岡田控股持逾46%股份,他兒子Tomohiro和女兒Hiromi就分別持股逾43%和9%,餘下不足1%股份則屬他的妻子。申請人指,合共持股超過5成的Tomohiro和Hiromi,聲稱於去年5月共同決議,委任兩名新董事入局,同時將他的董事身份撤銷。Hiromi其後更聲稱將名下股份轉讓予Tomohiro。不過Hiromi之後聲稱,上述行動是她受到誤導或脅迫下進行,她在早前已經興訟要求將上述議決作廢。
雖然Hiromi對議決效力有爭議,但公司註冊處仍有把上述的管理層變動註冊在案。後來Hiromi將她的股份權益授權予申請人,申請人遂在去年8月通過另一決議,將兩名新董事踢走及恢復自己的董事身份。不過今次公司註冊處長就引用《公司條例》第36條,指因決議效力存疑,因此暫緩註冊變動的程序。申請人現在指出,有關條文有規定,公司註冊處長在決定暫緩程序前,必須先向提交文件者作出諮詢。因處長並無在此個案中向申請人作查詢,因此並無理據動用此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