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團網上扮賣家呃逾$50萬 20男女落網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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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建議市民最好透過可靠平台網購。(資料圖片)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過去2星期進行代號為「暮雪」的執法行動,聯同警方五大總區,就網上購物騙案進行拘捕行動,搗破4個犯罪集團,拘捕20名本地人士,年齡介乎16至48歲,損失金額約51.9萬港元。網罪科警司林焯豪表示,被捕人士全部涉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4人為主腦、5名為骨幹成員,以及11名銀行戶口或儲值支付工具戶口持有人,相信行動已打擊有關犯罪集團。涉案2名主腦已被起訴。
林焯豪表示,被捕人士共涉及185宗詐騙案件,受害人共185名。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大量銀行文件、提款卡、電腦設備及銀行存摺等,但沒有任何貨品,可見騙徒根本無意作出售的安排。
網罪科署理總督察楊韻明指出,騙徒以「假扮賣家」手法,以低價出售不同貨品,例如電子產品、演唱會門票、日用品、嬰兒用品及遊戲點數及武器等。受害人在網上看到便宜貨物,加上有多個回應就信以為真,但以銀行轉帳付款後對方就未有交貨,甚至未能再聯繫騙徒。她又說,集團的主腦和骨幹成員會誘使他人出售或轉讓戶口,企圖模糊警方追查路線。
其中一宗最多受騙者的個案共涉62人,涉款7.8萬港元。楊指出,騙徒出售相片打印機,並以「新興物品」作招徠,強調因為「斷貨」作手段,引誘受害人付款,「可能貨品原價200、300港元,但會只賣100多港元。」警方最後拘捕4人,分別為2名25歲主腦和成員,及2名16歲借出銀行戶口的青少年。警方指,今次偵破的案件中,有90宗涉社交網絡平台,90宗則為二手拍賣網站,其餘5宗屬拍賣網站。當中受害人不乏專業人士,亦有學生、年輕人和家庭主婦等。
網罪科高級督察黃迪奇表示,網購騙案有季節性趨勢,例如情人節前會出售花束,若有外國樂團和本地歌手在港開演唱會都會出售門票、又會在限定物品推出期間,提供代購服務等。今年首4個月發現被騙的受害人大約為11至71歲。
警方建議,交易時別只單憑電郵、電話、社交平台以辨別對方身份,應留意高折扣和限量貨品的說法,最好透過可靠平台購物。市民亦不應借出自己銀行戶口,或儲值支付工具戶口。
另外,警方今年首4個月接到632宗涉及「個人與個人的網上購物騙案」,損失1250萬港元,兩者數字較去年同期的541宗和320萬港元,均錄得上升。警方指,金額升幅較高,原因是今年初破獲到2宗名貴房車案件,有4名受害人和1間公司,合共被騙走4架房車,涉款650萬,警方起回2部失車,拘捕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