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鳳姐案 釣魚漢稱被告認生果刀插女人數下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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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劉埸煇到高院作供。(辛永明攝)
年輕嫖客預先服食壯陽藥「偉哥」之後到鳳樓召妓,惟尋歡過後要求過夜被拒,他再找到另一名鳳姐肯讓他過夜,惟該名鳳姐因催促他要先付900港元肉金而賠上性命,23歲嫖客陳鵬被控一項謀殺罪。退休漢劉埸煇下午在高院供稱,案發日凌晨3時半,他與兩名友人在觀塘公眾碼頭釣魚,被告突然爬過鐵絲網及圍欄,走近他們的位置,當時被告衣衫襤褸、赤腳,其大腿有刮傷的傷痕,顯得相當狼狽。被告問他取香煙,他反問被告發生甚麼事,被告向他承認在深水埗用生果刀插了一個女人幾下,他勸被告:「如果傷人呢,好輕罪㗎啫,你報警自首啦。」
劉形容被告行為怪異,「好似被人追殺咁」,被告又嚷着要尋死。他心知不妙,特意大聲說話,着友人小心提防,而他與被告的對話則夾雜了廣東話及普通話。
劉指被告當時執起一把有鐵柄的滾筒型油漆掃跟隨着他,他與友人均感到害怕,已預先報警,他的友人更向被告拋香煙、水樽,企圖令被告分心,放低手上的油漆掃。他不記得被告當時下身是否僅穿內褲,因他將注意力集中在被告上身,以備隨時保護自己。
被告的新移民朋友黎城銀供稱,他於燒鵝餐廳學廚時認識同為廚房學徒的被告,後來他轉到另一餐廳工作,但仍與被告保持聯絡,他依稀記得被告提及自己的家庭狀況複雜。黎稱案發前一晚約11時,他及被告各自收工後,相約在油麻地食消夜,消夜時他點了啤酒給被告,但被告拒飲酒並表示自己頭痛及疲累。飯後被告問他「識唔識嗰啲嘢?」意思即是問他有否召妓的門路,他答被告「唔識」。後來他陪被告在街上行了一圈,被告找不到心儀的妓女後顯得不耐煩,他決定先自行回家。
沙展李耀勇供稱,案發日清晨6時許,他接報到聯合醫院,檢取被告當時所穿的衣物,他憶述被告當時被綁在病床上,表現相當緊張,並重複用普通話喃喃自語,提及「拮傷人」、用生果刀行兇及將刀掉到甚麼地方等的說話。
辯方質疑李用廣東話向被告警誡,被告根本不明白,而被告用普通話所講的說話,李也不準確理解有關意思。李不同意,指被告當時有點頭,示意明白正接受警方警誡,而他偶爾會用普通話跟家人溝通,他的家傭也是操普通話,因此他聽得懂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