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鈔票申請需時兩周 金管局十年拒批15宗
香港電影業界首宗因處理道具鈔票不當而遭起訴保管偽鈔罪名的案件,2名電影製作人今(31日)被裁定兩項控罪成立,判監4個月,緩刑2年。金融管理局表示,為防止偽鈔於市面流通作非法用途,任何人士如欲複製香港流通紙幣,必須向該局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申請人或機構的聯絡方法、複製香港紙幣的目的、準備複製香港紙幣的面額及數量、發行該紙幣的銀行名稱。
金管局會逐一審批每宗申請,確保複製過程及複製品不會作非法用途,如涉及較複雜的申請例如道具鈔票,該局會諮詢執法部門意見。一般而言,局方會在大約兩周內完成審批。申請獲批後,申請人另須取得發鈔銀行及特區政府同意使用的鈔票設計,以避免侵犯知識產權。
過去十年,金管局共收到641宗複製香港流通紙幣的申請,當中包括546宗獲金管局書面批准,15宗不獲批准,80宗申請人因不同原因如計劃有變等放棄申請。局方最近數月收到一共3宗申請,均在兩星期左右完成審批並批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