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工廈爆竊案 揭案中有案拘3男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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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包括黑膠唱片。(梁志雄攝)
【23:50】姓蔡(28歲)男子被控以一項爆竊罪,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一名22歲姓陳男子,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將於6月2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另一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在上月24日至6月11日期間,共接獲12宗連環爆竊案,指在建業街一幢工廈內,分別有12個士多房遭人爆竊,共損失約12萬港元財物,當中包括一批懷舊黑膠唱片、玩具模型、光碟、名貴手袋、一對以木材製作,約值6萬港元的屏風傢具及懷舊書籍、漫畫等。
警方調查後發現,竊賊為工廈租戶,在摸清工廈保安措施後,發現每層樓均設有一個由單一租戶承租、用作儲物的士多房。由於士多房無設置鐵閘及「天眼」,故竊賊趁夜深,撬開單位木門盜取財物。
至本周一(11日)晚7時半,探員在工廈對開,截查一名姓李(24歲)男子,在其手推車上檢獲一批黑膠唱片,遂以涉嫌處理贓物將他拘捕。探員順藤摸瓜後,掩至工廈一單位起回部分失物,並以涉嫌爆竊,拘捕單位內一名姓蔡(28歲)男子。
警方調查期間,發現蔡疑與4宗刑毀案有關,他涉嫌於上月22及24日,聯同一名姓陳(22歲)男子,到富泰邨2個單位淋潑紅油。警方根據資料,昨晚(12日)約8時半掩至天水圍天耀邨一單位,以涉嫌刑事毀壞將陳拘捕,檢獲相信是犯案時的衣物。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王嘉豪表示,姓蔡疑犯報稱無業,在工廈內租用單位擺放私人物品。疑犯會將贓物存放在自己單位,再上網轉售圖利。姓李疑犯則在網上完成交易後,到上址工廈取貨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