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車牌租車位 男警保釋押後訊

201806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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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傑被控一項「拒絕提供車主資料」罪。(林伊蘭攝)
一名男警早前涉嫌以假車牌泊停車場被捕,事後被警方控告他一項「拒絕提供車主資料」罪,案件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吳文傑無律師代表,故申請暫毋須答辯,以諮詢法律意見及向控方索取法律文件,案件押後7月18日再訊,被告期間繼續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一度問控方,何以不以傳票形式處理,控方回指是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以反映案件情況及嚴重性。
事發於本年1月15日,吳涉嫌在香港仔一個公屋停車場,以虛假車牌使用一個電單車月租停車位,遭管理員踢爆後棄車逃去。警方港島總區刑事部調查後,於2月13日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吳。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落案控告他一項「拒絕提供車主資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