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呃貸款囚13月 聽律師求情啜泣揭坎坷身世

201806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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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婦人於區院承認3項欺詐罪,被判囚13個月。
六旬婦人於2014年連續向3間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時,隱瞞物業已二按,成功騙取逾270萬港元貸款。婦人去年被捕,今(14日)於區院承認3項欺詐罪,被判囚13個月。被告何麗萍(67歲),持拐杖獨自到庭,她在犯人欄內聽其大律師為她求情時,不時啜泣及拭淚。控方指被告有4項案底,包括盜竊及欺詐,腳並患有類風濕關節炎。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1982年來港,其後一直工作,並在街巿開設一間服務店,並在90年代初認識了毗鄰菜檔檔主前男友。兩人相戀9年後,決定購入涉案的儒林臺御林豪庭的一個單位,男方更聲言要「金屋藏嬌」,被告當時付款40萬港元作為印花稅及裝修費用。惟兩人卻從未入住有關單位,而是將單位出租以償還按揭。被告及後卻驚覺前男友原來是有婦之夫,兼已是兩名子女之父,於是結束關係。被告又面臨生意失敗困境,淪落到「瞓街」,以公園為床,在垃圾桶中找食物充飢。
辯方解釋被告的盜竊案底,只是她為了充飢而偷食物。而被告在2009年遇上車禍,因而認識社工,並曾申請綜援,但後來被揭發沒有申報涉案物業而惹上官非。被告於案發該年又再遇車禍,令右腳嚴重受傷,期間又接到中介公司電話,才犯下本案,並指被告雖借貸270萬港元,但只收取了20萬港元,餘款均被中介拿走,對方指是手續費及用來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