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案羅啟瑞指2受託人方案 控制權均屬嘉瑞

201806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羅啟瑞指兩方案下鷹君最大控制權均落在三子羅嘉瑞(圖)手上。
鷹君案羅杜莉君(羅老太)告滙豐國際信託(受託人)的聆訊進入第13天,繼續由孻仔羅啟瑞作供。
針對周三(13日)庭上辯方資深大律師馮庭碩對「羅嘉瑞(三子)威脅到家族信託在鷹君的控制權」的提問,羅啟瑞今日再作出補充。他指出,在受託人有可能不會或不能投票(would not or could not vote)情況下,持有約3成股權的人士已可控制公司,而羅嘉瑞在2015年威脅要炒兄弟姊妹時或已考慮過該可能性,否則當時僅持有約兩成股權的羅嘉瑞是不可能做到「炒晒所有兄弟姊妹」。
代表原訴人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提及,受託人曾提出兩個建議方案,分別是將信託分兩份,一份由羅嘉瑞、羅康瑞及羅鷹瑞持有,另一份由其他6名羅氏子女持有;又或分成9份由各子女獨自持有。羅啟瑞認為在兩個方案下,鷹君最大控制權最終都會落在羅嘉瑞手上。
庭上再次提及羅家子女WhatsApp群組對話紀錄,羅啟瑞引述,羅嘉瑞當時表示自己增持是為家族好,為的是維持家族在鷹君的控制權。羅啟瑞重申,如果羅嘉瑞將股份售予索羅斯之類的人士便會威脅到家族控制權。
羅啟瑞被問到有關羅嘉瑞售股予索羅斯的比喻,估計涉及出售多少股份?羅啟瑞認為會是約23%(即當時羅嘉瑞所持有全部的鷹君股權)。羅啟瑞又指出,假設出售引發提全購,而受託人不同意出售,便會失去對鷹君的控制權,變成私人公司中的少數股東,而唯一方法擊退該威脅便是增持鷹君股份,指出受託人若聽從指示增持股權會更有力去抵抗提全購,較為安全。
鷹君發言人其後向媒體表示,羅嘉瑞任職鷹君管理層以來,一直對公司盡忠職守及維護家族和股東權益,帶領公司管理團隊努力發展鷹君成為多元化跨國企業,並致力為公司和股東提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