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高等法院內拍照 法院報警

201806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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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內今日再有人擅自拍照。
高等法院今早(14日)再有人疑在法庭內拍照。警方表示,上午10時許接獲司法機構報案,指一名女子在法庭內拍攝,警方已拘捕該女,初步調查後已釋放她。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案件,若有足夠證據會向該女子發出傳票。據悉涉案者為50歲女子,她在高院27庭開庭前,在庭拍下兩張照片。
據今早在該庭處理一宗毒品案的辯方律師表示,其暑期學生目睹事發經過,當時尚未正式開庭,法庭內已有廣播提示旁聽市民不可拍照,而該女子持手機向法官席及書記座位方向按了一下,畫面疑有閃動,但該暑期學生看不清楚手機畫面內容,此時開庭,暑期學生其後告訴律師。
律師續透露,到上午10時許散庭,涉事女子欲離開,有保安進庭截停並帶走她,後有警員帶她入一間玻璃房協助調查,律師聽到該女子操普通話。
司法機構就疑庭上拍照事件回應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如法庭範圍內懷疑有人拍照,司法機構會了解作出適當跟進,包括有需要時轉交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