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冀盡快規管電子煙 煙草商倡區別對待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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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規管加熱煙及電子煙。(吳艷玲攝)
政府擬修例規管電子煙和加熱煙,為產品合法引進香港「開綠燈」,而規管框架擬與傳統香煙相若,包括禁止賣廣告或售予未成年人,零售包裝亦要附有健康忠告,而產品含煙草部分須徵稅。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15日)出席活動後表示,這些新產品對健康有害,政府希望盡快規管,令市民和青少年得到保障,不認為構成合法化或合理化。
她又指,在現行法例上加強規管,可以盡早有即時性效果,未來會檢視世界衞生組織建議和因應香港控煙情況,再決定規管方向。
代表多間大型煙草商的煙草事務協會認為,加熱煙原則上並非傳統香煙,不應劃一處理,而應該參照南韓、日本及歐盟的做法,將該類產品歸類為「其他煙草製品」作區別對待。該會主席胡易梅認為,政府報告的數據片面,並引用英國食品、消費品和環境中化學品毒性委員會的研究指,加熱煙霧氣的有害化合物含量相比傳統香煙的減幅達90%,認為不含煙草成分的加熱器應無須加上警告字句。
另外,吸煙與健康委員會、醫學會、西醫工會聯同牙醫學會亦召開聯合記者會,指愈來愈多研究發現電子煙及新煙草產品亦含有害物質。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鄺祖盛引述2016/17學年進行的香港中小學生吸煙與健康調查,發現有1.4%小四至小六學生曾使用電子煙,而曾經吸過捲煙和電子煙的小四至小六學生中,約73%先吸電子煙,呼籲政府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其他新煙草產品,以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