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倒塌案 古蹟辦指從保育角度審批許可證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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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大館」的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2016年5月倒塌。
俗稱「大館」的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2016年5月倒塌,屋宇署調查發現倒塌肇因最有可能是在進行一樓陽台木樓板的鞏固工程時,為安裝鋼構件而於磚柱和磚牆挖掘多個小孔所致,遂檢控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及Stonewest(HK)Limited等共4項傳票罪。案件今日(15日)正式開審,控方傳召首名證人、古物及古蹟辦事處歷史建築組館長伍志和作庭作供。
伍供稱,他1998年入職古蹟辦,現時職級為館長,古蹟辦負責保育香港古物及古蹟、公眾教育及評定法定古蹟等工作。
而大館在1995年獲評為法定古蹟,2011年11月落實由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負責大館的大型維修工程,而所有在古蹟範圍內的工程在進行前,均要向古蹟辦申請許可證。古蹟辦在申請過程中扮演協調角色,在收到相關申請後,會諮詢屋宇署、律政司等各政府部門意見,再交由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批核。
伍指,古蹟辦會以「文物保育」角度去審閲工程的許可證申請,如工程對重要歷史構件帶來不良影響,古蹟辦不會批出工程申請。就大館維修工程,古蹟辦至今向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批出了3張工程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