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識梁天琦 徐立之指犯法就要為自己負責

201806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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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之指不認識梁天琦(小圖),但認為若犯法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旺角暴亂案中,被裁定暴動罪及襲警罪成,上周一(11日)被判監6年。香港大學前校長徐立之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不認識在他任內入讀港大的梁天琦,反指自己當年入讀大學時亦有很多激進人士,他認為隨着知識和經驗的增加,激進的人會明白過去的經歷是學習的一個階段。
徐立之寄語指,對年輕人要抱原諒的心,循循善誘,但如果年輕人犯法,就需要向自己負責,因為香港是法治的地方。被問若他在任港大時發生佔中事件,會向學生說甚麼,徐指這是假設性問題,笑言如果當時他是校長,可能事情不會發生,又指歷史會帶來教訓,讓人懂得日後如何處理同樣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