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冧樓案 古蹟辦指結構安全由屋宇署負責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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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150年歷史的「大館」已婚督察宿舍大樓早前倒塌。
俗稱「大館」的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2016年5月倒塌,屋宇署調查發現倒塌肇因最有可能是在進行一樓陽台木樓板的鞏固工程時,為安裝鋼構件而於磚柱和磚牆挖掘多個小孔所致,遂檢控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及Stonewest(HK)Limited等共4項傳票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法院續審。
古蹟辦館長伍志和作供稱,處方主要是以文物保育角度審批復修工程,至於工程會否影響結構安全等問題,相信是由屋宇署負責,而獲批的工程許可證也有條款訂明,有關工程需對古蹟影響「減至最低」,若發現工程會破壞古蹟,須即時停工直至古蹟辦再審批。
而伍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他不肯定古蹟辦有權命令地盤停工,而塌樓事件發生前,古蹟辦沒有要求過工程停工。伍又承認自己作為古蹟辦館長,但不清楚該建築群在11年復修工程開展前的保育工作,包括不知悉是否有過維修或翻新,也不知是甚麼機構或部門負責,也不知工程使用過甚麼物料。
屋宇署測量師鄧健昌作供指,他事發晚10時30分接到消防處通知大館塌樓後,約晚上11時到現場拍照及視察,當時消防員確定現場無人被困及無人受傷後,用貨車將部分瓦礫運走,部分則「放埋一邊」,他不知道瓦礫是來自建築物哪部分,也不覺得當天地面有濕,而翌日早上7時他離開現場,並與上司開會後決定暫時停工和封閉現場,不准人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