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母虐女變皮包骨植物人 官斥囚10年不為過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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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林林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到「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遭狠心生母疏忽照顧。事發至今三年,林林腦部創傷永遠無法復原,須長期臥床。一手將女兒弄成「植物人」的新移民婦王榮汶,昨在高院被陪審團裁定虐兒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罪成,其丈夫凌耀忠則被裁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主審法官薛偉成明言此案是情節最嚴重的疏忽照顧兒童案,此罪最高刑罰為十年,對被告判刑十年亦不為過。
薛偉成於陪審團裁決後慨嘆,林林就像個被困在已廢掉軀殼中的靈魂一樣,「呢個可憐嘅女仔依家就係一棵植物咁,甚至好似死咗一樣,佢係被人剝奪咗佢生存嘅權利……」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方面,薛官指出兩名被告明知而向各方面提供虛假的資料,目的是想隱瞞一宗性質非常嚴重的罪案,企圖誤導警方的調查方向,且在法庭上公然繼續說謊,屬極之嚴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行,必須予以嚴懲。
案中兩名被告合共被控三項罪名,其中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獨自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與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同被控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兩人在高院經過約兩個月合共四十八天審訊後,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小時後,一致裁定兩人全部罪名成立。由於二人的律師均表示需時準備求情陳詞,法官昨決定將二人即時還押懲教署看管,待今午聽取二人求情。
本來王榮汶的一對孖女(事發時僅十五歲)亦曾因有份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而被捕,但警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後,鑑於她們未成年且受父母指使行事,最終沒向她們提出檢控。她們目前已接近十八歲剛考完公開試,在母親王榮汶要出庭應訊期間,以及在她於審訊期間被撤銷保釋後,就負責照顧現年只得九歲的弟弟。
至於林林目前仍在明愛醫院留醫,控方交代她最新的情況時透露,林林除體重回升及傷口都愈合外,其意識神志狀況了無寸進。林林現在要長期臥床、要靠插喉餵食,一切起居生活都要靠人料理,而且她的餘生,說不準還有多少年,都只能在床上度過。
案發於一五年七月十八日近午夜十二時,王榮汶抱着已無知覺的林林衝進仁濟醫院急症室,由於林林骨瘦如柴心跳停頓,護士還以為她已死,經一番搶救才讓她恢復呼吸心跳。當時王榮汶跟醫生及社工表示,林林個多月前才從內地來港,且是早產天生有病,令醫生社工都以為林林確實健康欠佳。後來醫生發覺林林身上有舊傷,亦有多處大範圍的嚴重壓瘡,甚至有積塵的傷口,定必是沒有好好照料所致,社工終決定報警。
最初,兩名被告教一對孖女「夾口供」,但後來孖女向警方承認父母教她們如何說謊,加上找到林林入學的證據,警方才確認她的情況是後天造成,但此時男被告又一力承擔罪責,聲稱自己才是林林的照顧者,之後又再一次反口,將責任推回王榮汶身上。男被告聲稱,他是遭「惡妻」王榮汶脅迫,才跟她一起「講大話」甚至將罪責「攬上身」,後來警察給他看女兒傷勢照片,他才「良心發現」說出真相。案件編號:HCCC 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