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價誘報遊學團不成行 女東主違商品例判社服令

201806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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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徐紀麗今於粉嶺法院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教育中心女東主涉嫌透過WhatsApp傳發廣告,聲稱能以優惠價報名參加南韓遊學團,吸引多人報名,惟東主收取款項後,該遊學團未能成行。女被告徐紀麗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她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構成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營業行為」罪,今日(22日)在粉嶺法院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賠償6.9萬多港元予4名事主。
被告今日無律師代表,她同意感化官撰寫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向裁判官稱,早年她踏足社會後開始給家人家用,但近年經營涉案教育中心生意後入不敷支,需反過來問家人借錢。被告又自撰求情信,稱已誠心悔過。
被告又認錯,稱早前已安排下星期再有露營、觀星等團體活動,已收團費,她決心改過,不想再有其他受害者。裁判官指「你話唔想再有受害者,你唔係咁樣做生意法,就唔會再出現啦」。雖感化官對被告的評價只是一般,質疑她隱瞞工作紀錄等,但考慮被告初犯及顯示悔意,決定予改過機會,判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被告早前已退還部分款項予事主。
此外,被告另涉其他案件,正被控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等6罪,因而正被羈押,該案將於本月26日再訊。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劉玉龍在法院外表示,本案是首次就餌誘式廣告宣傳去檢控服務提供者,冀望本案裁決能繼續打擊涉及旅遊團的不良營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