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製作公司向老婆袁詠儀投訴 始揭酬金400多萬

201806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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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霖今日出庭作供。(袁志豪攝)
藝人張智霖疑遭女經理人私吞近100萬港元代言人酬勞案,今日(25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張智霖約早上9時30分抵達法院,出庭作供。
張智霖作供指於2014年1月左右,公司總經理梁雅詩以WhatsApp向張稱 ,正接洽按摩椅品牌「OGAWA」的工作。約一星期後,被告指已傾妥價錢為388萬港元,並指「已經盡咗力啦」,而張同意。
於同年8月29日,張於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OGAWA」亦是贊助商。「OGAWA」的老闆、員工和廣告製作公司的人士亦有捧場。張指視他們為VIP,而他們要求到後台和自己拍照,張覺得理所當然。惟有人阻止或要求「OGAWA」等人限時拍照。
製作公司的一名朋友因此向張的妻子袁詠儀抱怨,指支持張拍廣告等卻受不尊重對待。而對話中透露了「OGAWA」支付了400多萬港元。惟以張所知,酬勞只是388萬港元。張和妻子商量後也不明所以。
43歲被告梁雅詩自2011年起,在永霸擔任總經理一職,負責為張智霖的工作接洽。她被控於2014年1月至12月間,向由蕭定一任董事的永霸投資有限公司訛稱並短報三份代言人合約的金額,被控三項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