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通過建葵涌行人通道 政府首引例收領展地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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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審議在葵涌興建行人通道系統的撥款申請。(吳艷玲攝)
《東方日報》今年4月獨家報道,政府當年出售公屋商場及停車場等資產時「漏招」,導致多個屋邨的公共地方業權分散,部分更由私募基金公司、即包括領匯及基匯資本(基匯)等持有,難以興建如升降機等不同利民設施。不過,立法會今日(30日)通過向政府撥款擬於葵涌興建行人通道系統項目上,地政總署首次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回購基匯資本在項目上的一處業權,意味今後可解決在領展等物業上興建公共設施的業權爭議。
政府當年以「不可分割業權」方式出售公屋資產,導致多個屋邨的公共地方,由領匯(現稱領展)或再拆售資產的新業主,與房委會共同持有,故必須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才可在業權範圍內動工,並共同負擔費用。有立法會議員曾建議引用被譽為「尚方寶劍」的《收回土地條例》卻不得要領,政府更稱不得亂用,擔心引起司法覆核。
不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在葵涌興建連接石籬、青山公路—葵涌段和工業街的升降機及行人通道系統,涉款5.8億元,當中爆出地政總署在項目中首次引用《收回土地條例》,380多萬元回購基匯資本在項目中的一處業權。惟有多名議員關注徵收土地的詳情,議員鄭松泰擔心,如有私募基金預測到政府會在某處會進行工程,當中的交易會否有問題;議員朱凱廸更要求當局交代收地賠償的計算方法。
路政署署長鍾錦華表示,項目涉及石籬一邨部分斜坡用地,而該處由房委會及基匯資本擁有,經討論後各方原則上同意安排,且刊憲時未有接獲反對意見,預計收地順利。他又指,撥款獲通過後,地政總署會啟動收地程序,完成後才會確定最終金額。資料顯示,領展於今年3月將石籬商場拆售予基匯資本。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潘婷婷稱,過去財委會已批出撥款的項目中,應未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處理涉及私募基金的土地業權,今次屬首次。
議員區諾軒批評,項目揭示房委會當年變賣商場予領展遺禍,凸顯政府在上坡系統及人人暢道通行計劃中的不協調。他擔心將來再無統一收地政策,第三方業權擁人一旦否決項目,便會令政府基建觸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