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居屋公地維修費領展原來須攤分 沙田屋苑白付逾千萬

201807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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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居屋公用地方維修費,領展原來須攤分,但僅3屋苑知情。
房委會2005年將180項停車場及零售設施,分拆出售予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現稱領展),傳真社指取得當年雙方簽訂的《買賣協議》,發現協議中的「分攤比率契諾」規定,領展及其後買家須攤分23個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維修費,比例由6%至49.2%不等,由房委會負責執行契諾。香港傳真社指向各屋苑管業處查詢後發現,發現只有3個屋苑知悉契諾,按分攤比率向領展索取相關費用,有屋苑因業主不知情,為領展多付千萬港元維修費。
房委會未有回應如何履行責任、監察領展遵守契諾,只確認有關的分攤比率契諾仍然適用於23個屋苑,指分攤比率契諾訂明物業中共用地方及設施之管理,維修及保養費用及開支的分攤安排。
報道指,沙田有一居屋屋苑多年前出售零售及停車場設施出售予當時業主領匯(現稱領展),及後進行造價逾2300萬港元的地底供水喉管工程,但領匯並無按契諾要求攤分維修費用,反而以「用水量」去釐定支付比例,估計業主因此多付逾千萬港元。
領展回覆傳真社指,一直遵守相關地契及契约條款,營運旗下物業,又指工程由業主立案法團主導,並由法團委聘之獨立顧問負責工程設計、招標及提供顧問等服務,「該獨立顧問計算工程費用攤分比率,並經業主周年大會議決通過」,公司已按照決議支付應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