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師稱遭被告強姦時很痛 抹下體紙巾有血
27歲男教師涉強姦幼稚園女教師案,女事主X下午繼續在高院作供。她稱,與被告等人唱K時喝了數杯酒後感覺暈眩,曾到洗手間嘔吐但吐不出。其後被告鄧庚濤稱要送她回家,X稱早前與女友人及另一男友人喝酒,該男友人送她回家無事發生,故沒拒絕讓被告送回家,不過她從無向被告講出住址。
被告與X乘的士到埗,她進入大廈升降機大堂後發現並非其住所,遂問被告「邊度嚟?」被告稱「返屋企」,X因無力最終跟被告進入一單位及進房,她亦失去知覺。
她稱,恢復知覺時發現身處床上無穿衣服、下體痛楚,被告則壓在她身上正以陽具插她陰道,她因無力反抗只叫「唔好」,被告最終把陽具插入其陰道,她曾表示很痛,但被告稱:「我都未插入去你就話痛」,她指被告最終在她臉上射精,她其後睡着。至天亮,她因急尿醒來到洗手間,發現自己沒穿衣服,她抹下體的紙巾有血,意識到遭被告強姦,她穿回衣服離開單位,當時見到被告正睡覺,床單有血。她稱此次前並無性經驗,亦不願意與被告性交。
X指,回家後因很驚慌立刻睡覺,及後曾與女友人以電話訊息討論遭被告性侵一事,並稱很驚慌,友人卻稱:「你咁驚就唔好同人講」,X當時同意其提議。她指,案發時無拍拖,於2015年中始與讀社工的男友拍拖,同年底把遭被告強姦一事告訴男友,她當時覺得男友值得信任故告訴他,男友則叫她找風雨蘭協助,並於2016年5月7日報警。她坦然:「覺得自己好污糟,因為我畀人整污糟咗」。
她接受辯方盤問時指一直覺得是自己的錯,認為如不應承赴約便不會發出此事,亦一直不明友人為何叫她不要告訴他人。她指自己「每晚都好辛苦,但無人幫我」,但風雨蘭的姑娘卻表示事件並非她的錯,故她決定報警。不過,辯方指X是自願與被告性交,只因其男友問她曾否有性經驗,她才誣稱遭被告強姦,其後騎虎難下才告訴社工及報警。X否認辯方此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