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車長認偷10蚊車資 官斥做賊喊賊違誠信
201807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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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車長劉有杰(黃衣)今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10港元車資罪。(林伊蘭攝)
香港電車公司早前接獲乘客投訴,指入錢時硬幣無法跌入錢箱底部,電車公司派員放蛇後揭發有車長偷車資報警處理。涉案車長今(10日)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10港元車資罪,准保釋至7月30日等背景及社服令報告判刑。
案情指,電車公司今年3月派員到58歲涉案車長劉有杰的電車放蛇,將有記號的10港元紙幣放入錢箱,卻發現錢箱有紙巾塞住,紙幣無法完全跌入錢箱,放蛇職員問劉為何這樣,劉回應:「不清楚」,職員其後再在總站截停劉,要求他簽離職信,並正式報警。
警方在劉的銀包發現上述有記號的10港元,劉解釋是從電車地上拾到,劉同日又反報警指遭電車公司誣告。
裁判官指被告行為違反誠信,而且「做完賊仲要走去做賊喊賊」,指他反報警指遭公司誣告,是利用警察及顛倒是非,而辯方則解釋,因為公司「屈」被告干擾錢箱及不只偷10港元,被告才無奈報警求助。
辯方續求情指,被告88年開始任電車車長,現因本案轉任清潔工,已失去50萬港元長期服務金,因一時貪心犯案,已好大教訓,而被告本身也有情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