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天水圍虐打少女 兩女被告分開還押15歲女眼濕濕

201807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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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涉案15歲和12歲女被告被解往屯門法院兒童法庭提訊。
天水圍14歲少女疑慘遭童黨虐打案,兩名涉案15歲和12歲的女被告被控一項傷人罪,今(16日)被解往屯門法院兒童法庭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押後期間12歲被告還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15歲被告則還押懲教署看管。15歲被告得悉需還押後「眼濕濕」。
控罪指兩人於本月11日,在天水圍襲擊女童X。兩名被告今在母親陪同下應訊,辯方反對傳媒旁聽,指被告家人在案發後不停收到傳媒聯絡滋擾,及查詢被告資料。裁判官指本案有公眾關注的原因,批准傳媒旁聽,但明言法庭不容許傳媒披露有關可以辨認被告的資料,否則傳媒須承擔後果。
控方指案件嚴重,反對被告擔保,指事主X目前仍然留院,亦未適合接受錄影會面,待X康復後會進行認人等跟進調查。控方又透露,暫時已知案件另有第三名涉案人士,仍未知會否明日(17日)帶上法庭。
辯方為兩被告各以500港元申請保釋,但遭裁判官駁回申請。裁判官指案發時間為晚上11時,質疑兩被告沒有適當管教,擔心她們失控,故駁回保釋申請。裁判官又認為兩人不適合一同還押到屯門青少年院,經諮詢感化官意見後,決定將兩人分開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