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妥善記錄危藥 西醫失德除牌1個月緩刑半年

201807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黃喜良(前者)被裁定專業失德需除牌1個月,緩刑半年。(陳錦燕攝)
普通科註冊西醫黃喜良(Dr. Ng Hee Liang)於2013年2月25日因未有依足《危險藥物條例》妥善記錄危險藥物,今日(17日)在醫務委員會召開聆訊,黃被裁定專業失德罪成,需除牌1個月,緩刑半年。
案情指,黃於12年7月在其灣仔診所被發現有4類藥物,未按規定表格於危險藥物登記冊上登記,其後於13年2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控4項未有依照格式妥善記錄危險藥物登記冊,被罰款1萬港元。
辯方律師求情指,黃為新加坡人,1982年於新加坡畢業,87年與香港太太結婚,翌年來港,曾先後於兩間私家醫院執業,至2000年起私人執業。因其背景因素,以及以往的工作範疇非負責處理危險藥物紀錄,故對香港條例要求並不了解。而衞生署的藥物紀錄表與診所的藥物儲存量脗合,證明被告無濫發危險藥物情況。被告在判罪後,即2014年後已經無再供應任何危險藥物,而2015年衞生署檢查時亦未發現有危險藥物,被告對事件已深感後悔,希望可以輕判。
醫委會聆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指出,醫生妥善地為危險藥物登記,對於避免誤用和濫用至關重要。而危險藥物登記冊填寫容易,認為對醫生而言不會造成困難。但考慮到黃事後已作出補救措施,相信已吸取教訓,重犯機會低,故給予除牌1個月,緩刑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