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或禁運作 眾志憂港失結社自由

201807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香港眾志將「民主自決」列為最高綱領。
港府擬以涉違反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香港眾志亦因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而被公司註冊處拒絕成立有限公司。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回應查詢時表示,眾志不是公司亦非社團,而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上周已取得法援,有關案件正排期審理。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則批評,政府濫權以扼殺激進和少數聲音,如與外國政治團體有關聯便屬於違反社團條例,相信很多香港政團都有問題,而眾志前常委周庭曾於參加立法會補選時被取消資格,眾志亦非常高危。
林指,社團條例多針對涉及三合會團體,不是針對政治團體,重申香港有結社集會自由,如民族黨被禁運作,代表香港的結社自由已完結。
眾志常委羅冠聰認為,事件嚴重侵害港人結社、言論自由,表示嚴正譴責,重申成立以來其立場沒有改變,無論經歷打壓,其立場仍依舊。羅批評,政府的做法是漠視人權、打壓公民社會,會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他指出,過去政府已透過民事官僚方式打壓,如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不批出公司註冊等等,而是次手段牽涉刑事程序,認為打壓手段已有變。
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則批評,政府借事件淡化鐵路工程的醜聞,又認為政府把行使公民權利的市民當成罪犯。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表示,對港府決定表示震驚,認為不合理、完全沒有必要。他指,現時香港社會氣氛相對和諧,港府在此情況下製造事端是沒有必要,變相可能會助長港獨議題,質疑保安局是否受政府以外的勢力影響。他認為,對不同意見人士應坐下討論,並非以這種手段解決問題,認為會令問題惡化,並沒有實際益處。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該黨不認同民族黨的主張,但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是香港重要的核心價值,政府的做法是遠超過往對社團條例運用的安排,明顯反映言論和結社自由受公權力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