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上年接投訴4826宗 12項主動調查創新高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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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今日發表最新一期年報。(黃金棋攝)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7日)發表最新一期年報,指在過去一年完成的主動調查、處理的調解個案及收到有關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數字均創新高,而署方提出的建議,近90%獲得部門或機構的接納及同意落實。
在2017/18年度中,申訴署完成了12項主動調查,為歷年來最高。已完成的主動調查報告包括政府對工廠食堂的規管、水務署對政府水管的修護和危機處理等,而接獲的投訴數目為4826宗,已完成的投訴個案為4770宗,當中有195宗進行全面調查,有237宗以調解方式處理,調解數字比去年近80%增幅,是署方成立以來最高的紀錄。
參與調解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共28個,較去年增加6個。以投訴個案性質而言,大部分個案是有關部門或公營機構出錯、意見或決定錯誤延誤、其次是沒有採取行動。
另外公署亦接獲91宗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再次刷新這類投訴紀錄。公署處理的75宗投訴中,其中33宗發現部門或機構有失當之處。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不少個案顯示部門或機構拒絕公開資料的理據不充分,又或對《公開資料守則》欠缺全面了解。
而在已跟進並終結的投訴個案中,房屋署以432宗成為最多人投訴的機構,食物環境衞生署則以323宗排第二。劉指,由於這些部門工作性質以前線工作為主,投訴多不代表部門表現有嚴重問題。而選舉事務處及懲教署則首次入榜,分別以109宗及75宗排第7和第9,助理申訴專員馬啟濃透露,選舉事務處的投訴個案與去年特首選舉後遺失電腦事件有關。而近年不少報道指懲教署職員虐待在囚人士,馬指公署有派職員到不同院所巡視,亦有與懲教署高職作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