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妹夫盜竊案 李璨琛:我覺得佢係呃我

201807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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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璨琛出庭作供。(何天成攝)
官恩娜妹夫陳鴻昌在任職由藝人李璨琛打理的潮流品牌公司「Subcrew」董事期間,涉嫌盜取屬於Subcrew兩筆共20萬港元財產一案,今(17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
Subcrew股東之一、身兼藝人、音樂人等身份的42歲李璨琛出庭作供。李供稱,他與被告陳鴻昌、張展鵬等3人任Subcrew股東期間,一直互相信任,只憑口頭協議,其後Subcrew這品牌在潮流界開始為人認識。在3人的分工中,由被告負責傾談生意,李主要負責宣傳而甚少過問財務,被告曾對他稱於13年之後的「佔中」期間,公司生意很差。
李笑言,潮流服飾並不限於年輕人,「鍾意潮流嘅嘢,好似我呢啲40歲都鍾意」。約於14年,公關公司東主陳日華找李談合作,冀借助Subcrew把一個日本潮流手機應用程式引入香港,李交由被告代表Subcrew負責洽談,認為收取的金錢理應存入Subcrew帳戶。其後被告回覆稱,相關宣傳項目完成後,Subcrew每名股東可獲10萬港元報酬,被告於14年8月曾親手把10萬港元支票交給李。
惟至15年中,李陸續收到很多合作過的生意夥伴向他追討貨款,當中包括歌手周杰倫的旗下品牌,李才知悉被告涉私下以Subcrew名義接洽,包括收取了陳日華的500萬港元,李形容「嗰一刻我只可以用兩個字形容:震驚!」被告擅自接洽亦令李大感「濕滯」,迫使李發聲明與被告劃清界線。
後來事件報案後,李再翻查銀行記錄,再發現被告連說好的「酬勞」也不存入Subcrew帳戶,「翻查先發現,嗰10萬蚊係我自己畀自己!」李曾聯絡被告要求質詢,但被告以不同藉口推卻,李一度要透過被告妻子轉達口訊。李認為被告沒誠實交代接洽細節,數度直言:「我覺得佢係呃我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