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要求房署研修例 進一步收緊居屋轉讓限制

201807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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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遠輝表示今次修改轉讓限制,已用盡《房屋條例》容許的限制。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17日)通過收緊轉讓居屋限制,該小組主席黃遠輝今(1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小組要求房屋署在未來一段時間研究修改《房屋條例》,以把居屋轉售限制收得更緊。
他解釋,小組通過在居屋出售後5年不能透過補價出售單位,首2年只能以原價賣給白居二申請者,已經用盡《房屋條例》容許的轉售限制,委員希望延長轉售限制年期。他期望修例可趕及在下一期、最快明年年底推出的居屋,以實施更嚴格的轉售限制。
黃亦指,聽到有部分意見建議政府規定,居屋在補地價後不可在公開市場出售,但他認為若將居屋與私人市場完全分割,便會減低公屋居民歸還公屋單位,換取以綠表購買居屋的誘因,繼而影響公屋的流轉性。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黃的說法變相承認居屋出售後5年不能透過補價出售單位的限期太短,認為應延長限售年期至10年。他又質疑政府為何不在修例之後才推出新居屋,擔心同是居屋,將來卻有兩種安排會引起混亂,批評當局急於求成及短視。
尹又認為,政府應考慮分割市場,一部分是以基層自住為本,一部分為投資市場,又指黃的說法令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