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妹夫涉盜公司20萬 李璨琛批被告不盡不實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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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璨琛(圖)批評被告陳鴻昌「講少少,又選擇唔講啲」。(李家翹攝)
女歌手官恩娜妹夫陳鴻昌在藝人李璨琛打理的潮流品牌公司「Subcrew」擔任股東期間,涉嫌盜取屬於Subcrew兩筆共20萬港元財產而遭檢控,案件今(18日)續審,裁判官裁定被告兩項盜竊罪表證成立。
李作供時指摘陳不誠實,代表Subcrew與公關公司東主陳日華洽談宣傳項目後,沒有向Subcrew另外兩名股東(即李璨琛和張展鵬)如實交代細節,李批評被告「講少少,又選擇唔講啲」,認為應先由所有股東批准然後落實項目才合情合理。
他又指被告代表Subcrew洽談協助陳日華推廣某品牌,包括為該品牌開設限時店舖宣傳,期間被告從該項目收取了500萬港元,卻存入了被告持有的公司「Foresee」(泗海策略有限公司),變相Foresee成為「大判」,Subcrew反成了「二判」。李回想前因,謂「係我哋疏忽咗,大家對佢太過信任,就係因為冇問到細節,畀佢睇準機會。」
在辯方盤問下,李同意於2013年曾向被告私人借20萬港元,至現時仍未歸還予被告。李指當從被告手上收到涉案項目分紅的10萬港元支票時,李曾提出用作償還部分欠款,但被告指「我最近都唔等錢使」。
此外,時任Foresee會計員的蘇麗儀(譯音)供稱,自2014年7月加入Foresee後,須兼顧Subcrew的工作,當時兩間公司共用同一辦事處。蘇憶述,被告於2014年6月8日吩咐她以Subcrew帳戶準備兩張各10萬港元支票,以給予李和張,然後交予張簽署。蘇準備好支票後,被告把其中一張支票交予張,隨後蘇聽到他向張表示:「係咪好好嘅禮物呢?」
控方下午傳召曾跟進涉案宣傳項目的朱穎欣(譯音)作供,她供稱任職於陳日華的公司任秘書,以她認知,陳日華是與Subcrew合作推廣該項目,期間被告代表Subcrew與陳洽談,被告亦以Subcrew的公司電郵帳戶回覆,因此朱一直都以為是與Subcrew合作,直至支付相關款項之後才知並非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