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冒簽匯走200萬 六旬婦獲銀行補償無透露金額
201807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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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劉女士(左)已與銀行方面達成共識。
61歲婦人遭騙徒冒簽文件轉走銀行近200萬港元存款案,受害人劉女士昨日(18日)已成功與銀行達成共識並獲得補償,但未有透露金額。
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今日(19日)指,事件已圓滿解決,銀行按劉女士的要求補償,劉滿意安排。黃對一名涉案人士被捕感高興,知道警方的調查仍在進行中,樂見銀行願意正面回應事件。
大新銀行指,經考慮各項因素後,包括警方較早前拘捕了一名涉嫌與借貸中介公司有關的人士,為客戶提供了適切的解決方案,基於保密原則,不能披露細節。
事發於去年7月,劉收到騙徒來電,對方以低息借貸優惠,誘騙她先存放近200萬港元於大新銀行戶口作抵押,再簽署借貸文件,騙徒取得簽名後,於同年8月帶同冒簽文件到銀行,轉帳存款至其他戶口,劉其後報警,並於本月8日公開事件。
大新銀行同日回應指非常關注事件,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另外,警方本月9日拘捕一名在羅湖口岸入境香港、涉案的62歲姓周內地男子,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