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4縣食品解禁 蔬果奶品下周二起可供港

201807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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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有條件准許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4縣的食品進口到港。
政府今日(20日)刊憲,由下周二(24日)中午12時起,有條件批准受日本311地震影響的其中4個縣、即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之食品恢復進口。來自該4個縣的水果、蔬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需附有由日本當局發出的證明書,證明食品的輻射水平沒有超標,而有關出口食品在日本可供銷售,適合供人食用。
當局指出,首要考慮是確保食物安全,因應本地及日本的最新食物監察結果,以及國際組織的相關評估,檢視日本食物的進口管制措施。由2011年至2018年,食物安全中心檢測了逾49萬個日本進口食品樣本,所有樣本的輻射水平都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指引限值。
日本2011年311大地震觸發輻射危機,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之後禁止福島、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5個縣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事隔7年,當局決定續對福島產品實施禁令,但將有條件准許另外4個縣相關產品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