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另一養老屋老父再告兩子 稱亡妻遺囑無效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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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樑再度入稟,要求法庭把另一「養老屋」判給他。
因不滿兩名兒子出售其將軍澳維景灣畔「養老屋」而興訟的老翁,再度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兩名兒子,指稱亡妻在生時因神智不清和服食藥物,才在律師樓立遺囑把另一間「養老屋」將軍澳海天晉的業權全部轉給兩名兒子。老翁認為自己也擁有海天晉單位的部分業權,而且他仍在生,需要在該單位居住至百年歸老,又指其亡妻遺囑無效,要求把該「養老屋」判給他。
原告吳國樑,兩名被告分別是其長子吳宇軒和幼子吳宇光。原告在自己擬備的入稟狀中聲稱,他與妻子於2010年用綠表和一個公屋單位換了一個居屋單位,並共同支付首期。他們前年賣出該居屋單位,並於前年5月購買海天晉的樓花,該屋苑於今年1月交樓。
入稟狀指稱,原告妻子前年患了末期肺癌,於去年3月病逝,幼子在她病重時,帶她到律師樓立遺囑,把涉案海天晉的業權的全部業權轉給兩名兒子。原告認為,其妻當時病重,因癌細胞擴展至腦部及腦中風,在神智不正常和服食藥物情況下立遺囑,她的遺囑因此是無效。
吳國樑上月先入稟控告兩名兒子轉售由他出資的將軍澳維景灣畔單位,要求取回該單位的業權。幼子事後向傳媒表示,其父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輸光積蓄,且一向嗜賭,至2006年更申請破產,該單位是他們兄弟二人購買,而由於其父嗜賭引發家庭糾紛,其母於2014年立下遺囑,將她的遺產分配為兩等份平均分給他們兄弟二人。幼子早前也入稟,控告父親透過報章針對他們兄弟二人發布不正確報道,並就出售維景灣畔單位交易告吹向父親索償。連同今次入稟,三父子雙方在過去1個月已提出了3宗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