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區會舞弊案 上訴庭駁回終極上訴申請

201808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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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男主持鄭永健早前被裁定串謀選舉舞弊等7罪成立。
網台男主持鄭永健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期間,被指出錢利誘多個本土派政團出選區議會「鎅票」,被判串謀選舉舞弊等7罪成立,今年3月被上訴庭駁回其定罪上訴,但獲准減刑至監禁39個月。今年5月,他再向上訴庭申請證明書,以便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上訴庭認為案件不涉及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可以爭拗,今日(10日)頒判詞駁回鄭的申請。
鄭投訴上訴庭錯誤詮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當中「舞弊地」一詞,但上訴庭指根據法庭裁決,鄭是故意及串謀其他人以金錢利誘他人參選,他的行為是條例所禁止的「舞弊行為」,且必然是「舞弊地」作出,鄭並無合理可爭拗的論點足以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庭又指出,鄭於今年3月得知定罪上訴被駁回後,延誤了兩個月才作出今次申請,上訴庭沒理由放寬時限來考慮及批准鄭的申請。